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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安征地拆迁开庭:2021年4月27日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陈婉枫律师(电话:13671102781)
天津征地拆迁开庭:2021年4月25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邓红欣律师(电话:18910626534)
湖北武汉征地拆迁开庭:2021年4月25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叶方荣律师(电话:13811565096)
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认定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裁决书主要证据不足,不具有合法性,应当依法予以撤销。判决如下:一、撤销被告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0年9月18日作出的启住建拆裁【2020】第002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裁决书;
山西太原征地拆迁开庭:2021年4月27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张波律师(电话:13810286401)、陶朦朦律师(电话:15652522076)
山东淄博征地拆迁开庭:2021年4月22日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孙清泉律师(电话:13260015601)
吉林拆迁诉讼听证:2021年4月26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刘春兴律师(电话:18101281800)
浙江绍兴征地拆迁开庭:2021年4月27日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鲁金艳律师(电话:13552516625)
湖南长沙征地拆迁开庭:2021年4月25日湖南省长沙铁路运输法院代理拆迁律师:鲁金艳律师(电话:13552516625)
安徽阜阳征地拆迁开庭:2021年4月27日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王新亮律师(电话:15901338972)
区政府支持了律师的观点,决定如下:被申请人北京市门头沟区某镇政府于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提出的《责令村务公开申请书》的申请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最终,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由被告湖北省襄阳市某县水利局自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原告池先生、周先生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作出答复。
最终,复议机关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决定如下:撤销被申请人武汉市某区城区改造更新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责令被申请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重新作出答复。
最终,二审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陕西征地拆迁开庭:2021年4月25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代理拆迁律师:董琛律师(电话:15010149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