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先住在浙江桐乡,老家在浙江海宁。委托人的部分耕地,10年前已经被政府征用,剩下的部分耕地和房子是2012年开始征用。委托人觉得补偿不合理所以没有同意,拒绝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上签字。现在土管局以已领取部分人的养老金为由让委托人腾空房子,在收到腾空决定后,向海宁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海宁市做出了维持的决定。
委托人深知,如果在按照自己在网上学到那点“维权知识”,去操作维权,房子肯定保不住,在网上和赵健律师初步聊后,觉得赵健律师专业知识技能比较高,为人也比较诚恳,遂决定初步委托。为此,团队指派黄爱华律师到浙江桐乡,给委托人全面详细讲解了下法律维权方法,委托人了解后,立刻决定与本团队签订代理协议。本团队多年只关注征地拆迁维权案子,一定会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与技能,为委托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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