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龙芬有一套房屋,位于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凤凰村,其
宅基地面积为22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70多平方米。2013年,其房屋面临
拆迁,房屋征收部门给出的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按建筑面积给补偿1700元/平方米,再给60平方米的宅基地使用权。按照宅基地的补偿最低标准是1:1换算,宅基地面积远低于标准数,当事人对补偿很不满意,数次协商也都无果而终。谁知8月8月,龙芬的房屋接到规划局的通知,认定她的房屋为
违章建筑,这明显出于不正当的动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龙芬找到北京京平
拆迁律师团,为其争取权益。律师团已派出王炳峰律师和
王奇兵律师联手负责此案,相信在律师们的操作下,定能让委托人得到一个满意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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