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家房屋位于石家庄桥西区房屋,房屋面积为:40平方米,其房子是1983年分家的时候给分的40平米,有3个兄弟签字,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该房屋所占土地是在其弟弟宅基地使用证上。目前该房屋已经于2014年1月8日被强制拆迁,在强制拆迁前,村委员相关人员找她,补偿为一套房屋,最后村委会未实现其承诺,在没有签订任何补偿协议的情况下,把该房屋予以违法强拆,并跟她所,补偿协议已经与其弟弟签订,补偿找其弟弟要去,为了不与弟弟对簿公堂而选择向政府部门要求补偿。
本案违法点比较多,在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强拆其房屋是违法行为,张女士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相关部门不能与其他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损害张女士的权益。本团队现已介入,为张女士维护权益!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