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在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经营着一家企业。企业用地是通过与村委会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租赁得到的。但是2013年至2014年间村委会多次以此地要进行征地拆迁为由想要回该块土地。村委会通过起诉王先生的企业要求解除租赁土地的合同。2014年5月份通州法院受理了此案,一审在12月份下达判决书,判决解除合同。接到判决结果后王先生决定聘请专业拆迁律师代理自己进行诉讼。于是慕名找到了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且同团队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京平拆迁律师团派出了赵健律师和薛正懿律师代理此案。
赵健律师和薛正懿律师以最快的诉讼介入本案,两位律师作为专业的拆迁律师将会以王先生的合法权益为核心,依法启动维权程序,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维护好王先生的合法权益,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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