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胡先生在广西柳州鱼峰区拥有合法房屋,当地政府以旧城改造名义欲想对其房屋实施征收拆迁,因拆迁补偿标准明显偏低,拆迁后无法维持原有的生活水平,所以没有与拆迁办达成协议。为了维护自己的应有的权益,经人介绍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经过咨询和沟通委托人聘请了李鄂陵、王立江两位律师为自己的代理拆迁律师。
两位律师接受代理后,马上投入到维权当中,着手制定有效的维权方案,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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