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新泰市汶南镇东周村居民委员会,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提高农民收入,响应政府号召规划养殖小区,与齐先生等8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书》。合同签订后齐先生等人即按约定建养殖场。2008年根据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出的扩建养殖小区项目的文件,齐先生等人进行了扩改建,建成后依法完成了验收。但在2017年9月汶南镇政府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将养殖场全部违法强拆。违法强拆后不给予任何补偿,为妥善解决纠纷,齐先生等8户决定聘请律师进行维权。
经过多方打听,齐先生等人找到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通过律师专业细致的讲解,最终决定委托赵健、傅增强和鲁金艳三位拆迁律师介入维权。三位拆迁律师介入后,将通过调查核实此次征收的合法性并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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