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另先生
【被告】某市公安局某分局
【案情简介】另先生是某村村民。2017年6月29日上午10时,有一群身份不明的人员忽然闯进来,实施强拆行为。另先生为了保护自家的财产,果断报警,要求警察制止不法行为。但警方却以另先生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为由,对其进行了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另先生为了讨回公道,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高翠平、王奇兵律师进行拆迁维权。
京平拆迁律师接手案件后,经过详细、全面的了解,发现违法强拆行为和拘留处罚均存在很多违法点。但首先要做的就是为另先生伸冤,请求法院撤销拘留的行政处罚。因此,针对警方处罚认定的事实提出质疑,告到法院请求法院支持另先生的诉讼请求。
【胜诉】
经过法院的审理,在大量的证据还原事实的情况下,真实情况是房屋拆除人员把房屋拆除后,另先生用手机拍摄拆房现场及其在场工作人员,相关工作人员认为拍摄不妥,因此发生争执,进而发生抓打。与警方认定的另先生对拆除房屋工作人员进行阻碍的事实不同。不属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所以法院支持了另先生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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