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周先生
【被告】某省人民政府
【案情简介】周先生的房屋面临征收,但是面对征收方的强势,经过多次谈判却未能达到拆迁补偿标准,因此周先生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武装自己,经过多方比较后决定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王奇兵、蔡晓仪律师进行维权。在详细的了解周先生的情况后,迅速制定了维权方案,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得知被征收土地的相关信息,发现了省政府的用地批复存在实体和程序上的违法点。因此周先生在京平拆迁律师的指导下向省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请求撤销涉及周先生房屋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批复。
但是省政府在复议过程中认为,周先生行政复议申请超过法定申请期限,决定驳回原告的行政复议申请。经验丰富的京平拆迁律师一纸诉状告到了中院,请求法院支持周先生的诉讼请求。
【胜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省政府没有对公告的张贴是时间、地点举证,认为复议认定的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最终支持了周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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