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马女士
【被申请人】天水市公安局XX分局
【案情简介】
马女士是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某村的普通村民,在拆迁中因达不到合理的拆迁补偿,马女士一直未与征收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自拆迁开始,马女士便常常“莫名”遭遇骚扰与恐吓。2017年8月24日,一伙不明身份人员闯入马女士家中,拒不出示任何证件,强行将马女士从家中拖出,进行人身限制和拘禁,并对其进行殴打。
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马女士找到京平拆迁律师,果断委托了刘春兴和孙清泉两位专业拆迁律师。京平拆迁律师经过全面的案情分析和科学的预测后,指导马女士采取留存证据的方法报警,并在不被受理之后快速提起复议程序,请求复议机关确认公安机关的行为违法,并要求责令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胜诉结果】
复议机关受理案件后,针对双方的理由和提交的证据材料,支持了马女士的请求。作出决定如下:“责令被申请人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依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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