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王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邱萍萍、孙清泉、刘春兴
【被申请人】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XX镇人民政府
【案情介绍】
王先生是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某村村民,在村里拥有合法承包地2.99亩,是王先生一家的生活来源。因修建公路需要,2017年1月,被申请人及相关单位对王先生承包地进行了清点评估,后双方就征收补偿数额未达成一致意见。然而,在2017年6月,王先生发现其承包地上的果树和玉米等农作物被人清除,且土地被人破坏,丧失了可资农用的条件。悲愤不已的王先生,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王先生迅速找到京平,果断委托了京平的邱萍萍、孙清泉、刘春兴三位专业拆迁律师。
面对违法强征土地,京平拆迁律师迅速制定维权策略。首先通过系列调查程序和法院审理程序,确定违法行为的主体是被申请人。随即,指导王先生提起行政复议,并据法力争,请求确认被申请人行为违法,并要求补偿。
【胜诉结果】
复议机关认为,被申请人未经申请人同意,对申请人承包地的地上附着物进行清除,是侵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并作出决定如下:责令被申请人30日内对申请人给予补偿。
至此,申请人在三位律师的指导下,维权之战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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