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赵健律师、葛容律师、冯文华律师
【被告】: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托会(下称“房山区住建委”);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下称“房山区政府”)
【案情简介】
李先生在北京市房山区某村拥有住房,因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李先生的房屋被纳入腾退范围内,拆迁双方无法就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达成一致意见。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先生决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这起拆迁纠纷,遂聘请了北京京平拆迁律师队代理维权。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本案后,指派赵健、葛容、冯文华三位专业拆迁律师担任李先生的委托代理人,负责处理其拆迁补偿维权事宜。京平拆迁律师协助李先生向房山区住建委提交了《立案查处申请书》,请求对村委会违法强拆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然而,房山区住建委答复称腾退属村民自治范畴,房山区住建委不具有查处职责。收到《答复》后,京平拆迁律师立即启动复议程序,然而结果依旧是维持房山区住建委的《答复》。面对“开局”的不顺,经验丰富的京平拆迁律师迅速与李先生沟通,并制定下一步维权战略,指导李先生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房山区住建委作出的答复,责令其重新处理;撤销房山区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
【胜诉】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房山区住建委作出的答复,责令其重新处理;撤销房山区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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