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薛正懿律师、蔡晓仪律师、高鹏超实习律师
【被告】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称“市住建局”)、某市人民政府(下称“市政府”)
【案情简介】
李先生是广东省韶关市某村村民,在该村拥有房屋。因拆迁项目,李先生的房屋被纳入征地拆迁范围,但双方一直无法就拆迁补偿达成一致。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先生决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这起拆迁纠纷,遂聘请了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代理维权。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本案后,指派薛正懿、蔡晓仪两位专业拆迁律师和高鹏超实习律师担任李先生的委托代理人,负责处理其拆迁补偿维权事宜。京平拆迁律师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协助委托人李先生启动法律程序,抢占维权先机。然而,2017年7月6号,市住建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将李先生的部分房屋认定成违章建筑。京平拆迁律师一边协助委托人李先生向市政府提交复议申请,请求撤销市住建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指导李先生对房屋现状进行拍照录像,以防违法强拆。2017年7月21日,市城管执法大队接受市住建局的委托,违法强拆了委托人李先生的部分房屋。市住建局的违法强拆行为不仅没有让委托人李先生跟京平拆迁律师有丝毫的退却,反而印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预测,让委托人李先生有了“破釜沉舟”的维权决心。京平拆迁律师迅速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市住建局违法强拆行为违法。复议过程中,市住建局提交了一份签章日期为2017年7月15日的《强拆决定》,但委托人李先生却从未收到过。针对《强拆决定》,京平拆迁律师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市住建局作出的《强拆决定》。
2017年10月17日,市政府作出复议决定,维持了市住建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强拆决定》,确认违法强拆行为合法。京平拆迁律师连夜针对三份复议决定起草起诉书,一纸诉状将市住建局和市政府送上了法庭,定要还委托人李先生以公正。
【胜诉】
2018年1月,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市住建局违法强拆行为违法,撤销市政府复议决定。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撤销市住建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撤销市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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