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傅增强律师、张爱慧律师、胡海珠实习律师
【被告】上海市公安局某分局
【案情介绍】
委托人张先生是上海市某村一普通村民,从2001年开始便进行生猪养殖,2017年初张先生的养殖场面临拆迁,由于拆迁补偿未达成一致,尚未搬迁。然而,2017年3月14日被告对张先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委托人张先生在2017年3月14日12时许在其养猪场,犯有通过渗坑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决定对委托人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并执行。
张先生深感不公,好好的养殖场费心经营多年,面临拆迁补偿未果,却被扣上污染环境的帽子遭遇拘留。张先生恢复人身自由之后,迅速找到京平拆迁律师,寻求专业帮助。京平律所的傅增强、张爱慧、胡海珠三位律师全权负责张先生维权事宜,经过与张先生详细沟通,三位律师制定出一系列维权策略,并迅速对被告行政拘留处罚决定进行诉讼打击。
京平拆迁律师指出,被告在环保部门未作出行政处罚时便立案作出被诉处罚决定,违反了法定程序,侵害了原告合法权利,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违法。
【胜诉结果】
经过激烈的庭审之后,法院最终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认为被告执法程序违法,判决如下:
确认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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