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杜先生、杨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蔡晓仪律师、薛正懿律师、高鹏超(实习)律师
【被申请人】郯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基本案情】
杜先生和杨先生系临沂市郯城县某村村民,均在本村拥有宅基地房屋。在其二人均未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未得到任何征收补偿安置的情况下,不法人员非法占用申请人宅基地,并进行违法建设施工。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讨个说法,杜先生和杨先生经商议后,一同来到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将自己的案件全权委托给维权经验丰富的蔡晓仪律师、薛正懿律师、高鹏超(实习)律师组成的拆迁维权团队。
京平拆迁律师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后,有针对性地制定了详细的维权策略。首先指导委托人遂向被申请人提交《行政查处申请书》请求其履行多项法定职责。后被申请人作出《告知书》但仅告知用地情况,未回应申请人提出的查处违法建设施工的问题,视为未进行调查,据此作出的《告知书》明显不当。
【胜诉】
最终复议机关支持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作出复议决定:
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告知书》。责令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的查处申请重新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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