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杨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张波律师、李利律师、蔡晓仪律师
【被告】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某分局
【基本案情】
杨先生家住浙江省杭州市某区,拥有合法房屋一处,由杨先生于1999年12月23日申请旧房翻建而来,《农村私人建房用地呈报表》载明,同意拆除现有楼屋2间100平方米,申请建3.5层房屋两间,建筑面积300平方米,申请用地地点为老屋地。后因项目建筑,杨先生家纳入征收范围面临拆迁,因为拆迁补偿不合理,一直未能达成补偿协议。
2015年12月1日,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某分局作出杭土某告字(2015)第***号《涉嫌非法占地告知书》,其中载明,杨先生建筑面积278.82平方米,涉嫌非法占用地土地,责令立即停止,否则将予以处理。2016年7月5日,杨先生家的附房被强拆。深感拆迁办的强势和自身势单力薄,杨先生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于是正式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张波律师、李利律师、蔡晓仪律师,全权代理自己的维权事宜,为争取合理补偿的维权之路保驾护航。
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后,对案件全部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并制定出相应的维权策略。京平拆迁律师指导杨先生针对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某分局的违法强拆行为提起诉讼。
【判决结果】
最终,浙江省杭州市某区人民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撤销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某分局针对杨先生作出的《涉嫌非法占地告知书》,案件受理费由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某分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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