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姚先生等人
【被告】浙江省某市某区某街道办事处
【案情简介】
委托人在当地拥有合法房屋,在2003年由于遭遇意外事故导致原来房屋灭失,为保障居住生活于2004年重建房屋。如今委托人的房屋面临征收,但在尚未见到合法征收文件且尚未就征收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时,原告收到告知书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至此委托人深感不利,几经考虑决定借助专业拆迁律师的力量维权,于是来到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经过沟通,最终委托京平的李霞、孙超两位专业拆迁律师代理维权事宜。
拆迁律师介入后迅速制定维权策略,首先指导委托人对行政机关的违章建筑认定进行法律上的阻击,从而争取在拆迁中的权益。京平拆迁律师迅速指导委托人对上述“限拆告知书”提起诉讼予以撤销。然而在上述案件审理中,原告的房屋遭遇了违法强拆,京平拆迁律师经过法律调查得知违法强拆系被告所为,而被告实施违法强拆在实体和程序上均严重违法,严重损害原告的合法财产权益。于是在调取和准备了充分证据后,立即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违法强拆行为违法。
本案的审理经过了中止并恢复审理,同时案涉“限拆告知书”在另案中被判撤销,也为此案的胜利助力加码。
【胜诉结果】
经过激烈地庭审,法院采纳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如下:
确认被告某街道办事处强拆原告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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