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程先生等3人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朱月华律师、辛成律师、侯孔燕(实习)律师
【被告】:张家口市某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
【案件情况】
程先生等3人系河北张家口市某村村民,原告及家人在此拥有合法房屋,一直居住于此。为配合2022年冬奥会顺利进行,张家口市因某扩建项目的需要,决定对程先生等3人的房屋所在区域进行征收。因征收补偿不合理,三位均未与征收方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为了维护合法权益,三位决定寻求法律的帮助,最终选定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朱月华律师、辛成律师、侯孔燕(实习)律师组成专业的维权团队来代理自己的案件。
【维权过程】
2017年12月14日,被告区政府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张家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上的登记名义人作为拆迁户,对委托人作出《张家口市某区人民政府关于某扩建项目某村部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以下简称(《补偿决定书》),让委托人接受征收补偿标准并搬迁腾空房屋。
京平拆迁律师认为该《补偿决定书》形式作出的行政行为严重违法,尤其是区政府并未提供证据证明评估公司的选定过程,亦为提供证据证明给委托人作出分户评估报告并送达,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京平拆迁律师立即起草法律文书,将被告区政府该违法行为诉至法院。
【胜诉】
经过法庭审理,法院最终认可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作出判决:
撤销被告张家口市某区人民政府于2017年12月14日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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