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陈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库建辉律师、段炎里律师、黄群雁律师
【被告】杭州市某区某街道办事处
【案情简介】
陈先生在杭州市某区拥有房屋用于居住生活,后其房屋面临政府征收,在未就拆迁补偿安置事宜与拆迁办达成一致时,原告收到被告下属机构杭州市某区拆迁整治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作出的《限期拆除违章建筑通知书》,告知原告其房屋为违章建筑,限3日内自行拆除房屋。陈先生感到气愤不已,生活多年的房屋,遇到拆迁就成了违章建筑,这分明是逼迫自己签字,于是陈先生决定借助专业律师的力量维护自身权益。
几经考察,决定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库建辉、段炎里、黄群雁三位律师共同代理自己的维权事宜。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后,全面分析了案涉通知和陈先生的房屋状况,确定责任主体,并指导陈先生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撤销。
【胜诉结果】
经过激烈地庭审,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如下:
撤销被告于2018年4月10日作出的XX号《限期拆除违章建筑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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