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来先生等4人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库建辉律师、段炎里律师、黄群雁律师
【被告】杭州市某区人民政府某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街道办”)
【案情简介】
来先生4人在杭州市某街道拥有合法房屋,并在此生活居住了多年。后来,该房屋被纳入政府征收范围。未曾想,2018年4月,来先生4人分别收到街道办的下属机构某拆迁指挥部作出的《限期拆除违章建筑通知书》。街道办认定来先生4人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物,并限4人于3日内自行拆除房屋。来先生等人深知把握维权时机的重要性,于是联系了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并将维权事宜委托给库建辉、段炎里、黄群雁三位律师。
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后,仔细与各位委托人核实案件情况,发现某街道办作出《限拆通知》存在多处违法之处,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迅速指导委托人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街道办作出的《限拆通知》。
【胜诉结果】
经过四位委托人与京平拆迁律师的配合,法院均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
撤销被告杭州市某区人民政府某街道办事处作出的《限期拆除违章建筑通知书》。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