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杨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王庆律师、鲁金艳律师、刘艳玲(实习)律师
【被告】山东省新泰市某镇人民政府
【案情简介】
杨先生在2010年经当地村委会同意,申请宅基地使用并建成房屋。后杨先生房屋面临拆迁,杨先生并未等来拆迁补偿,反而被告知自己的房屋是违章建筑。后又于2018年4月18日,被告在没有补偿也未出具法律文件的情况下,组织工作人员对杨先生房屋实施强拆。至此杨先生不敢拖延,迅速找到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委托京平的王庆律师、鲁金艳律师、刘艳玲实习律师共同代理自己维权事宜。
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后迅速分析、整理杨先生所提供的证据材料,起草法律文书,准备充分后,指导杨先生申请行政复议,但复议申请未得到支持,随后,京平拆迁律师指导杨先生针对违法强拆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胜诉结果】
经过激烈地法庭审理,法院最终认可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判决如下:
确认被告新泰市某镇政府于2018年4月18日对原告房屋的强拆行为违法。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