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先生等十人
【被告】山东省济南市某区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某街道)
【案情梗概】
原告李先生等十人在济南市某区街道各拥有住房一套,于2016年11月到2017年1月间相继被强拆。李先生等十人深感无力,决心借助法律途径依法维护自身财产权益。经过一番商讨,原告李先生等十人决心将案件委托给专业办理房屋拆迁补偿案件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为其维权。京平拆迁律师团指派王立江律师、蔡晓仪律师为原告维权保驾护航。
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后,帮助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据理力争,被告某区街道承认实施违法强拆行为的建设指挥部是其成立的临时组织,所以该指挥部实施的行为,其权利义务由被告承担。应该认定被告对涉案房屋进行了拆除。被告未能提交实时行政强制的证据、依据,其行为应该被认定违法。
【胜诉】
法院依法判决,确认被告济南市某街道办事处拆除原告等数十人房屋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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