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龙先生
【被申请人】:株洲市公安局某分局(以下简称“某分局”)
【案情简介】
龙先生是株洲市云龙某区居民,2018年4月13日,其房屋在没有收到任何文件以及没有任何事先告知的情况下,被强拆。
违法强拆对于龙先生一家人来说犹如一场灾难,一场暴力拆除将其一家人的安身立命之所化为乌有。面对强权的拆迁办,龙先生不知所措,不知道该以什么方式、什么途径来保护以及争取自己和家人们的合法权益。京平拆迁律师接手案件后,一边安抚着龙先生的情绪,一边积极研习案件以寻找违法点进行诉讼,律师们专业的方法策略是维权成功的第一步。
京平拆迁律师指导委托人向某分局提出查处申请,请求依法对其房屋被强拆一事进行调查处理,查清违法强拆主体以及违法强拆人员的身份,以维护其的合法利益。但是,某分局对委托人邮寄的《查处申请书》未作答复,未履行法定职责。
京平拆迁律师认为,被申请人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书后未给予书面通知的行为属于违法的行政行为,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于是京平拆迁律师就被申请人未对申请人的查处申请进行调查处理并依法进行答复的行为违法,向株洲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胜诉结果】
复议机关受理案件后,针对双方的理由和提交的证据材料,支持了龙先生的请求。作出如下决定:
确认株洲市公安局某分局行政行为违法,责令公安分局书面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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