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李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赵健律师 李利律师 吕秋香律师
【被申请人】邢台市行政审批局
【第三人】邢台市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
【基本案情】
李先生的企业性质属于个体工商户,并且在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拥有合法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2017年8月,李先生房屋被非法违法强拆。2018年4月起,镇政府和区住建局在李先生房屋所在地进行非法建设。在此种情况下,李先生非常无助,经过慎重考虑,决定拿起法律武器还自己一个公道,经多方了解后决定委托京平拆迁律师,由赵健、李利、吕秋香三位律师共同组成拆迁律师团队代理其案件。
京平拆迁律师经过调查取证,从区住建局处获悉邢台市行政审批局为该地块的道路工程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故京平拆迁律师该违法核发施工许可证的行为复议至邢台市人民政府。
【复议结果】
撤销被申请人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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