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兰先生等29人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赵健律师、朱艳姝律师、乔岗律师
【被告】河池市某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某区政府)
【案情简介】
兰先生等人是河池市某村村民,在本村拥有合法的承包地,种植农作物。2017年8月,某区政府通知兰先生等人,告知其限期自行清理承包地内的附着物,逾期后果自负。因未见到合法的征地审批手续和相关文件,所以兰先生等人拒绝签署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是,某区政府却将兰先生等人种植的作物强行毁坏,给兰先生等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兰先生等人决定聘请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的赵健、朱艳姝、乔岗三位专业拆迁律师负责全权处理其拆迁补偿维权事宜。
京平拆迁律师对案情进行周密分析后认为,由于兰先生等人自始没有见到被告某区政府发布的《征收公告》,涉案土地存在违法征收行为。同时,被告某区政府在实施强制行政行为时,既没有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的通知,也没有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据此,被告某区政府实施的行政行为缺乏法律依据,违反法定程序。
【判决结果】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某区政府2017年12月25日实施的行政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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