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索引】(2018)豫xx行初xx号
【原告】韩先生
【被告】洛阳市某镇政府
【案情梗概】
韩先生是河南省洛阳市某区某镇的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房屋。后韩先生房屋所在地块面临征收,因征收补偿不合理,没有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协议。与拆迁部门多次协商无果,无奈之下,韩先生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但拆迁维权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办案经验等等,为了拆迁维权困境,韩先生委托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顾冬庆律师、朱艳姝律师代理拆迁维权事宜。
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后,启动法律调查程序。京平拆迁律师通过信息公开答复和得知,被告镇政府于2016年11月向韩先生作出了《责令强违章建筑拆除章建筑决定书》。韩先生不明白,自己一直在此居住,无任何政府机关对上述房屋建造行为提出异议,现在遇到拆迁怎么就是违章建筑了。《责令强违章建筑拆除章建筑决定书》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京平拆迁律师指导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中,面对被告的极力辩解,京平拆迁律师有力还击,从多个方面指出,被告镇政府作出的《责令强违章建筑拆除章建筑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程序不当,应予以撤销。
【胜诉结果】
经过激烈的庭审,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
撤销被告洛阳市镇人民政府作出的xx号《镇人民政府责令强违章建筑拆除章建筑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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