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女士
【被告】某区政府
【案情梗概】
张女士在呼和浩特市某镇拥有宅基地和房屋,现其房屋所在地面临征收决定。在没有见到征收相关文件的情形下,当地征收部门就要求村民限期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搬迁。由于征收补偿标准过低,张女士未与征收方达成征收拆迁补偿协议,2018年6月5日张女士的房子被非法拆除。
为了争取合理拆迁补偿,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张女士多方打听寻得了专门从事征地拆迁领域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由杜红梅律师、黄莹莹律师、刘丽薇律师代理其案件。
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后,迅速启动调查程序,对案件基本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与分析,并针对区政府违法强拆行为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胜诉结果】
在京平拆迁律师有理有据的辩驳之下,法院采纳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成立,应予以支持。作出判决如下:
确认被告呼和浩特市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6月5日,对原告房屋实施强拆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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