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顾冬庆律师、王志伟律师、傅增强律师
【被告】怀化市某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某区执法局”)
【案情简介】
张先生是湖南省某村村民,在该村拥有房屋一套。2014年6月左右,张先生在原宅基地的范围内,拆除旧房,修建了一栋五层(加顶棚六层)的房屋。在建房期间,张先生办理了申请危房改建的手续,与此同时包括某区执法局在内的单位或者组织均未制止张先生的建房行为。但是时隔四年之后,2018年1月10日,某区执法局做出行政处罚,认为张先生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翻修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责令其在2018年1月19日前自行自费拆除。
自家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并且即将变为废墟,这让张先生下定决心,决定委托京平拆迁律师事务所顾冬庆律师、王志伟律师、傅增强律师组成律师团队代理自己的维权事宜。京平拆迁律师通过与张先生充分沟通了解情况之后,收集相关证据,根据维权方案指导张先生针对行政处罚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
【胜诉结果】
经过激烈法庭审理,法院最终支持与原告张先生的诉求,判决撤销被告某区执法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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