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黄莹莹律师、杜红梅律师、刘丽薇律师
【被告】某县政府
【案情简介】
王先生是某县的村民,拥有合法的宅基地、房屋及承包地。因城中村改造,房屋被纳入到征收范围内。但是,王先生在没有见到任何征地拆迁合法手续,也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房子却在2017年7月27日被非法拆除,给王先生的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内心受到了严重的打击。
在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情况下,王先生决心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经过多方考察,决定聘请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黄莹莹律师、杜红梅律师和刘丽薇律师。三位律师组成的律师团队在了解王先生的基本情况后,迅速做出了一套完整的维权策略。律师团队一边安抚着王先生的情绪,一边积极应对拆迁办,指导王先生于2018年2月21日向河南省某市中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胜诉判决】
法院最终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
确认某县人民政府2017年7月27日拆除原告王先生宅基地上的房屋的行为违法。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