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索引】(2018)豫08行初XXX号
【原告】姜女士、刘女士、田先生、张先生、田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赵健律师、黄群雁律师、辛乐律师
【被告】某区人民政府、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某市街道办事处
【第三人】某村村委会
【案情简介】
姜女士、刘女士、两位田先生和张先生是河南省焦作某村村民,在该地拥有合法房屋一处,并一直在此居住和生活。为配合南水北调项目顺利进行,焦作市因建设绿化带的需要,决定对姜女士等5人的房屋所在区域进行征收。但是,令人气愤的是,在2017年7月,他们的房屋却被无故违法强拆了,给当事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五位当事人即刻报警,得知拆除房屋的是某区街道办事处。至此,他们经多方考察决定委托京平拆迁律师团队为其维权。
京平拆迁律师团队的赵健律师、黄群雁律师及辛乐律师接手了案件,详细了解了各位当事人的诉求和情况后,指导五位当事人于2018年7月分别向某区人民政府、某市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和某市街道办事处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强行拆除房屋行为违法。
【胜诉结果】
最终,人民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作出判决如下:
1、确认被告某区人民政府2017年7月9日将原告房屋强拆的行为违法;
2、裁定驳回原告对某市管理局、某街道办事处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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