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某县某食用菌生产基地(以下简称“某基地”)
【被告】某县政府、某镇政府
【案情简介】
叶先生是贵州省某县食用菌生产基地的法人。自2009年起,他与某县村民李某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并支付了相关费用,之后建成食用菌基地并依法办理了相关执照。2017年9月26日,某镇政府大量工作人员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强拆了某基地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致使其屋内财产及全部菌类作物尽毁。面对这种的违法强拆行为,叶先生决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聘请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朱月华律师和张爱慧律师为其维权。
【胜诉结果】
法院最终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
确认被告某县政府于2017年9月26 日对原告某食用菌生产基地的房屋实施强拆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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