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叶先生、肖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叶方荣律师、王奇兵律师、吕秋香律师
【被申请人】某县政府
【案情简介】
叶先生、肖先生二人系江西省赣州市某村村民,在本村各自拥有合法房屋。当地涉及某项目建设,其合法房屋位于该项目规划红线内,因征收拆迁补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故叶先生、肖先生为此来到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途径的帮助,京平拆迁律师事务所指派经验丰富的叶方荣、王奇兵和吕秋香三位律师代理本案。
在了解叶先生、肖先生具体情况后,三位律师通过法律调查程序核实该征收行为的合法性,分析得知某县政府在进行土地征收时,未向某村村民征求意见即作出《关于发布〈某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以《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的形式批准《补偿安置方案》的行为违法,严重损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故京平拆迁律师指导委托人先后向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提起复议。
【复议结果】
确认某县政府作出的《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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