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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胜诉

北京市拆迁维权胜诉:违章建筑也需经过合法程序拆除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9-06-18

  

  【上诉人(一审原告)】邱女士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崔凤荣律师

  【上诉人(一审被告)】北京市某区某街道办事处、北京市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北京市某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称“街道办”、“城管局”、“城管委”)

  【案情简介】

  邱女士系北京市市民,在某街道拥有房屋并将该房屋用于餐厅经营。市政府及区政府都对市政主干道“违章建筑”的拆除下达相关工作要求,街道办、城管委为进行该项工作与邱女士多次协商。但就拆迁补偿问题协商无果后,街道办、城管委会同城管局将邱女士的房屋强行拆除。

  邱女士无法接受自家房屋被违法强拆的结果,为了自身权益能够得到保障,邱女士在咨询过专业代理征地拆迁补偿案件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之后,委托经验丰富的崔凤荣律师为其维权。崔凤荣律师随后对邱女士的案情进行细致梳理,指导邱女士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支持了崔凤荣律师和邱女士的诉讼请求,确认街道办、城管局和城管委对邱女士房屋进行拆除的行为违法。

  一审判决后,邱女士与街道办、城管局、城管委均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街道办、城管局和城管委在二审审理中仍消极应诉,未提出任何证据支持其上诉请求和证明其违法强拆行为的程序合法性,故二审法院对其上诉不予支持。

  【胜诉结果】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了以下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确认某街道办事处、城管局、原市政市容委于2013年7月30日对上诉人(一审原告)邱女士房屋的拆除行为违法。

  

北京市拆迁维权胜诉:违章建筑也需经过合法程序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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