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杨先生、杨女士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刘兴春律师、鲁金艳律师、刘艳玲律师
【被告】漳州市某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某区政府”)
【案情简介】
漳州市某区村民杨某和杨先生在本村拥有两个车库和一处门店,村民、杨女士某雨,在本村拥有一处门店,分别拥有的两个车库和两个门店都位于当地某项目征收范围内。因征收补偿问题,杨先生、杨女士未能与征收方达成一致。,于2018年7月18日、以及2018年9月18日杨先生、杨女士的两个车库和两个门店分别遭遇某区政府到强拆行为。
虽然杨先生、杨女士及时报警,但警察并未履行职责,致使两人无法获知违法强拆主体。杨先生、杨女士人再三考虑之后,选择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刘春兴、鲁金艳、刘艳玲代为维权。京平拆迁律师很快确定了违法强拆的主体,并获知了某区政府2018年6月11日作出的《关于某片区征地拆迁的通告》。经过调查分析,京平拆迁律师指导委托人对该违法强拆行为提起了行政诉讼。
【胜诉结果】
法院经过审理,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
确认被告漳州市某区政府强拆杨先生门店行为违法。
确认被告漳州市某区政府强拆杨女士门店行为违法。
确认被告漳州市某区政府强拆杨先生两个车库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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