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姬先生等3人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赵健律师、黄群雁律师、辛乐律师
【被告】焦作市某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焦作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局”)、焦作市某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某街道办”)
【第三人】焦作市某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某村委会”)
【案情简介】
姬先生等3人系河南省焦作市某村村民,在该地各拥有一处合法房屋,在此生活多年。2017年2月,姬先生3人的房屋被纳入某绿化带征迁范围之内,但他们一直未与拆迁办达成协议。2017年7月7日,市规划局发出《拆除通告》,认定姬先生等人的房屋为违法建设,限期他们于1日内自行拆除房屋。但短短两天后,就在7月9日,姬先生等人的房屋即被强拆。眼看房屋成为一片废墟,姬先生等人十分痛心,决定求助于专业律师的力量,并将维权事宜委托给京平拆迁律师事务所赵健律师、黄群雁律师、辛乐律师。
京平拆迁律师介入本案后,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制定了维权策略。通过报警、一系列的诉讼,律师获知了违法强拆的责任主体,旋即指导委托人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相关主体强拆委托人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胜诉结果】
最终,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一、明确被告焦作市某区人民政府2017年7月9日将原告房屋强拆的行为违法。
二、裁定驳回原告对焦作市规划局、焦作市某区人民政府某街道办事处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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