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王女士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孙清泉律师、刘春兴律师、刁文静(实习)律师
【被申请人】济南市某区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某区自然资源局”)
【案情简介】
王女士在济南市某区某镇拥有一套房产,被告知需要征收其土地及房屋,因对征收补偿安置标准不满意,王女士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孙清泉律师、刘春兴律师、刁文静(实习)律师组成的团队为其维权。
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后,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得知王女士房屋所在地并未进行征收。然而2018年4月19日,王女士发现其房屋所在地已被非法占用建成绿化带。
京平拆迁律师随后指导王女士于2019年1月11日向某区自然资源局提出查处申请。某区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1月13日签收了该邮件,但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答复。
在此情况下,京平拆迁律师立即指导王女士于2019年4月3日向某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复议结果】
法院最终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作出如下判决:
确认被申请人济南市某区自然资源局对申请人王女士于2019年1月13日收到提出的查处申请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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