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陈某香
【被告】某街道办事处
案情简介
陈某香在徐州市某镇有得合法宅基地及房屋在当地的一个开发征收项目内,因拆迁补偿过低,双方未能协商一致意见。 2018年6月25日,在还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也无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陈某香的房屋被强拆。为维护自身得合法权益,陈某香决定委托顾冬庆律师、晏红霞律师组成的律师团队代为维权。
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后,首先指导陈某香向某市发改委申请信息公开,但发改委未在法定的期限内予以公开相关信息。
京平拆迁律师早有预料,随即指导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某市发改委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职责。诉讼期间,发改委向原告方提供了当地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报告批复。
京平拆迁律师仔细分析对方的批复文件,指导陈某香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某街道办事处强拆陈某香房屋及树木的行为违法。
京平拆迁律师指出,某街道办事处虽辩称陈某香的房屋属于违法建设,但却未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胜诉
最终,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主张,判决如下:
确认被告某街道办事处拆除原告陈某香位于某镇涉案房屋及树木的行为违法。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