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樊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傅增强律师、王庆律师、辛晋敬律师
【被告】济南市某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某街道办”)
【案情简介】
樊先生是济南市某村村民,在该村拥有一处房屋。在樊先生未收到《限期提供合法建设手续》通知,也不知晓向建设和执法部门提供合法有效证件要求的情况下,2019年5月5日,某街道办向樊先生送达《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樊先生自行拆除房屋,逾期不拆除的,将适时组织拆除。眼看房屋要被违法强拆,樊先生手足无措之下,决定北上,向专业办理征地拆迁补偿案件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求助,并委托傅增强律师、王庆律师、辛晋敬律师组成的律师团代理其维权事宜。
拆迁律师介入后,详细分析了案情。通过申请信息公开,律师发现樊先生的房屋已经被划入城市规划区,在这样的情况下,某街道办没有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的法定职权。收集到相关证据后,律师旋即指导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胜诉】
经过京平拆迁律师的不懈努力,法院最终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
确认被告济南市某街道办事处于2018年5月5日向原告樊先生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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