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杨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宋金玉律师、张朝律师、刁文静律师
【被申请人】某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某住建局”)
【案情简介】杨先生在贵州某自治州某县拥有自己的房屋,2018年,杨先生的房屋因某高速路段的修建而被纳入征收范围。面对征收,杨先生却对征收的项目工程近乎一无所知,种种疑虑之下使得他不愿答应房屋征收。
眼看项目已经开始施工建设,房屋随时可能面对违法强拆的风险,杨先生辗转来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委托了宋金玉、张朝、刁文静律师组成律师团,来为自己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案件之后,马上意识到这起案件之中征收项目的相关信息不多,于是马上指导杨先生向某住建局依法申请某高速路段的建筑工程许可和相关报批材料的信息公开。然而某住建局超过法定期限未按申请要求予以答复。面对这样结果,杨先生无法满意,于是在京平拆迁律师团的指导下,杨先生向某自治州政府对该信息公开回复提起了行政复议。
复议审理过程之中,某住建局主张该工程的相关资料确实不属于自己所掌握信息,并已经函复当事人,其行为合法。然而京平拆迁律师团指出:根据法律规定,信息公开应在法定时限内做出。某住建局在法定时限过去后才进行函复,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应属违法。因此,杨先生在请求某自治州政府确认某住建局未履行公开政府信息法定职责行为违法。
【复议结果】
经过审理,最终某自治州政府采纳了京平拆迁律师团的意见,决定如下:
确认被申请人某住建局超期政府信息答复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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