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贾女士
【被申请人】郑州市某区国土资源局
【案情简介】
贾女士为郑州市某村村民,在本村建有一处住宅。现在,房屋所在区域的集体土地和承包耕地面临征收,但未见到征地批文等文件,申请人尚未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贾女士怀疑该征收行为不合法,要求征收方提供相应的征收文件,但是征收方未予提供。无奈之下,贾女士只得寻求法律救济,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同律师沟通后,决定委托王奇兵律师和桑兆玉律师为其维护自身权益。
拆迁律师介入后,先指导贾女士2019年4月24日向郑州市某区国土资源局申请书面公开房屋所在区域的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的批复文件及征收红线图、征地报批时材料和征地批准后材料。
5月17日,某区国土资源局作出答复,但未公开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及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政府批文等材料。
这种情况早就在京平拆迁律师的意料之中,随后向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行政复议。
【胜诉】
最终,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秉公执法,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被申请人2019年5月17日向贾女士作出的信息公开答复,并责令被申请人在20个工作日内,重新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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