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厉先生 梁女士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赵健律师、孙清泉律师、孙超律师
【被告】山东省某县某镇政府(以下简称“某镇政府”) 某县公安局
【案情简介】厉先生、梁女士二人系夫妻。多年以来,二人从案外人张先生处租用了房屋进行酒店的经营,生意红火。然而2019年4月4日,某镇政府工作人员上门口头告知夫妇二人该酒店房屋是违章建筑,并且令二人限期拆除。经营多年的酒店却被忽然认定为违章建筑,夫妻二人难以接受。不等他们想好对策,4月7日,某镇政府及某县公安局均在场的情况下,厉先生夫妇的酒店被违法强拆,屋内财物也均损毁。
面对这场突然的违法强拆,厉先生夫妇决心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讨个说法。他们一并来到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委托赵健律师、孙清泉律师和孙超律师组成律师团介入案件。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案件之后对证据进行了严密分析,认为这起违法强拆违法点众多,于是指导厉先生夫妇将某镇政府及某县公安局诉至法庭。
庭审过程之中,某县政府主张违法强拆行为并非自己实施,且厉先生夫妇酒店房屋确是违章建筑。某县公安局则称自己仅派员到场维持违法强拆现场秩序,并未参与违法强拆行为。两被告均主张自己行为不应认定为违法。
面对被告的主张,京平拆迁律师团先是以视频证据证明违法强拆行为由某县政府领导人员进行指挥,某县政府应是违法强拆行为的具体实施者。进而,京平拆迁律师团指出被告所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涉案房屋位于某镇政府管辖的村庄规划区内;且违章建筑认定和限期拆除仅口头告知,该违法强拆行为事实不清,程序违法。因此,厉先生夫妇诉请法院确认该违法强拆行为违法。
【胜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镇政府违法强拆行为事实不清、程序违法。但某县公安局未参与实施违法强拆,故判决如下:
1. 确认被告某镇政府于2019年4月7日强拆涉案房屋的行为违法。
2. 驳回原告对被告某县公安局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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