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张波律师、李利律师、蔡晓仪律师
【被告】赤峰市某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赤峰市某区某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镇政府”)
【案情简介】
李先生在赤峰市某村拥有合法的养殖场房屋,过着幸福、安逸的日子。令人气愤的是,在2016年1月6日被告组织了大批人员将李先生的养殖场房屋强拆,导致房屋被部分毁坏、房内财物悉数尽毁。
基于此种情况下,李先生决心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一家的合法权益。经多方考察,李先生决定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张波律师、李利律师和蔡晓仪律师的律师团队为其权益保驾护航。京平拆迁律师接手案件后,认为被告强拆李先生房屋的行为违法,严重侵害了李先生的合法权益,故迅速提起了法律程序。
【胜诉结果】
法院最终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
一、确认赤峰市某区人民政府于2016年1月6日对李先生土地上房屋等地上附着物的拆除行为违法;
二、责令被告赤峰市某区人民政府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