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关女士
【被告】沈阳市某区某街道办事处、沈阳市某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街道办、城管局)
案情简介
关女士是沈阳市某区某街道某村村民,在该村有合法承包地,种植着苹果树等经济作物。因地铁十号线建设,关女士的承包地在征收范围内。因对征收补偿事宜未达成一致,关女士和征收方未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2017年9月29日,在未出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街道办和城管局组织人员,将关女士承包地上的果树推倒掩埋,强占了关女士的承包地。看着自己苦心经营的果林被强制清除,关女士多次找对方解决问题却没任何进展。于是关女士决定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谷美玲、李鄂陵两位专业拆迁律师代为维权。
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后,指导关女士向沈阳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沈阳市某区某街道办事处、沈阳市某区城市管理局强拆占用关女士土地的行为违法。
京平拆迁律师称:关女士对涉案土地有相应产权证,是适格诉讼主体;街道办作出拆除占用行为的日期为2017年9月29日,先于自然资源部作出的批复日期2018年5月18日,属于未批先占,明显违法。城管局虽只在外围维持秩序,但维持秩序也是整个清除占用行为的一部分,其行为当然违法。
沈阳市某区人民法院虽未完全支持关女士的,但经过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沈阳市某区人民法院重新组成了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胜诉
最终,沈阳市某区人民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
确认被告沈阳市某区街道办事处、沈阳市某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9月29日对原告关女士承包地的强拆及占用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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