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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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安拆迁维权胜诉:因棚户区改造拟征收房屋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未保存书面材料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0-04-17

  

  〖申请人〗姚女士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黄爱华律师 孙红丹律师

  〖被申请人〗雅安市某区政府

  案情简介

  姚女士在四川省雅安市某区拥有合法房屋一处,因项目建设,相关部门拟征收姚女士的房屋,没有给予合理的征收拆迁补偿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姚女士决定委托专业拆迁律师,经过慎重选择,请京平拆迁律师帮助自己维护法定的权益。

  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后,详细分析了案件的情况,并制定了完备的维权策略。首先,京平拆迁律师指导当事人,向区政府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相关的征收文件。

  2019年7月8日,区政府针对姚女士的信息公开申请进行了答复,关于当事人对于第二项的信息公开,区政府却答复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过住建部门讨论论证,但是没有保存相关书面材料。

  经过对答复的仔细研究,2019年7月25日,京平拆迁律师指导当事人,向雅安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项答复,重新作出答复。

  复议结果

  复议机关最终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撤销了原答复的第二项,并作出如下的复议结果:

   四川雅安拆迁维权胜诉:因棚户区改造拟征收房屋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未保存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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