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吴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程波律师、董琛律师、朱晓彬律师、姜雪律师
【被告】某县人民政府(简称“某县政府”)
【第三人】某县某项目建设指挥部(简称“某项目建设指挥部”)
吴先生系湖南永州人氏,在某县某村拥有合法的房屋。后因项目建设需要,该房屋被纳入了征迁范围。但是,由于就房屋征收补偿安置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吴先生并未与征收方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为了争取合理征收拆迁补偿、捍卫合法权益,吴先生委托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程波律师、董琛律师、朱晓彬律师和姜雪律师代理他的房屋拆迁补偿案件。
京平拆迁律师承办案件后,立即开始搜集证据、整理案件材料、制定维权策略。然而,就在这一过程中,某县政府设立的某项目建设指挥部强拆了吴先生家的房屋,给吴先生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
面对这一情形,京平拆迁律师立即指导吴先生就案涉违法强拆行为向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胜诉】
最终,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
确认某县人民政府强拆吴先生房屋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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