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先生等二十七人
【被告】河南省某县国土资源局
【案情简介】
李先生等二十七人是河南省某县某村村民,在该村有承包地。2017年8月份,村委会来人称李先生等人的承包地被列入征收范围,但李先生等人从未看到相关部门发布征地的批文和安置拆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也未征求村民的意见。后李先生等人的承包地被立上“某村拆迁安置区鸟瞰效果图”的牌子,并有违法占地行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先生等二十七人商议后,决定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朱艳姝律师、李鸿鹤律师代理其维权事宜。
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后,分析了案件的详细情况,制定了完备的维权策略。首先,为核实征地的合法性,律师指导当事人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申请了信息公开。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答复称没有相关资料,随后律师指导当事人通过邮递方式向某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立案查处建设单位的违法用地行为的申请。某县国土资源局却怠于履职,律师遂指导当事人向法院起诉。
【胜诉】
最终,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
确认被告某县国土资源局对李先生等二十七人申请的查处违法用地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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