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戚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黄爱华律师、吴国强律师、孙红丹律师
【被申请人】宿州市某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某街道办”)
【案情简介】
戚先生在安徽省宿州市某区拥有一处房屋,后该房屋面临征收。戚先生因未见到任何合法征收文件,没有与征收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戚先生决定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黄爱华律师、吴国强律师、孙红丹律师代理其维权事宜。
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后,分析了案件的详细情况,制定了相应的维权策略。不料,2019年4月3日,有不明人员在拆除戚先生邻居房屋时,将戚先生的房屋毁损,导致戚先生的房屋遭到严重破坏。见此情形,律师立即指导戚先生向宿州市某区公安局邮寄书面的《查处申请书》,请求对破坏戚先生房屋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但某区公安局却未予答复。2019年6月11日,律师指导戚先生针对公安机关不作为的情况向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8月27日,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书,戚先生从裁定书中得知是某街道办强制毁损了戚先生的房屋。
律师指出,某街道办的毁损行为违法,侵犯了戚先生的合法权益,遂指导戚先生向某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然而,复议机关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律师随即指导戚先生起诉复议机关。经过京平拆迁律师和戚先生的共同努力,法院最终判决撤销复议决定,责令其重新审理。
【复议获胜】
最终,复议机关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意见,决定:
确认被申请人毁损申请人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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