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南宁市某区政府
【被上诉人】陈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朱艳姝律师
陈先生是南宁市某区居民,因城市发展需要,他的房屋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在未能与征收方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陈先生的住房被住建局和区政府打着“住着危房会威胁到居住人的人身安全”的旗号,低成本的违法强拆了。对此,陈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陈先生胜诉,区政府不服提起上诉。
陈先生担心二审法院会改判,故找到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朱艳姝律师,委托她帮助自己维权。
京平拆迁律师接受委托后,与陈先生深入沟通了案件情况,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从容地面对了区政府的上诉。
在诉讼过程中,京平拆迁律师指出,区政府的强拆行为违反了程序正当原则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审法院确认强拆违法的判决正确,希望二审法院能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判决结果】经审判,广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律师的答辩有理充分,遂认同并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作出了如下判决:
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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