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女士
【被告】浙江省宁波市某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某镇政府”)
【案情简介】
王女士在宁波市某村拥有宅基地、房屋和耕地,且房屋拥有合法的证件,17年5月该村开始启动整体搬迁工作。后在未经任何合法程序下,镇政府对王女士的房屋进行了违法强拆,并将栽种几万棵树苗的耕地强行推平,导致了王女士的房屋被彻底毁坏变成废墟。18年12月又对王女士耕地上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实施了强制清理,两次铲平地上附着物的行为,也给王女士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女士决定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雷亚律师、王奇兵律师,代理其维权事宜。
庭审中某镇政府辩称原告王女士所诉的强制行为,其只是组织了工作人员对现场维持秩序,由道路施工单位具体实施了土地平整等道路工程进场工作。所涉的相关征收,已经由有关机关合法批准和公告,自己并未对王女士的房屋和耕地实施行政行为。对于本案件京平拆迁律师提出:在征收的过程中,行政机关应该按照法定程序实施,事实是他们往往采取不合法的手段实行,不发公告、不谈补偿直接强拆、推平的行为一直存在。本案中,被告某镇政府,在未经任何合法程序下,强制推平王女士的案涉耕地,砍掉树木、清理果苗和附着物,应确认其行为违法。
【胜诉】
最终,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
确认被告宁波市某镇政府行政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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