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文先生
【被告】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某街道办(以下简称“某街道办”)
【案情简介】
文先生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拥有一处私房并在此生活居住,2019年10月29日该区某街道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向文先生作出《告知书》,告知文先生房屋存在部分违章建筑,要求文先生3日后将对房屋施行断水、断电且对违章部分进行强拆。2019年11月1日文先生房屋违章部分被拆除。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文先生决定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辛晋敬律师代理其维权事宜。
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后,分析了案件的详细情况,并制定了完备的维权策略。首先,律师指出虽然该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出具了《告知书》,但某街道办才应为本案的适格被告。另外,虽然文先生房屋存在部分违章建筑,但某街道办改建指挥部出具的《告知书》及断水断电强拆行为,没有正当授权手续、超越其职权范围且为违法行为。
庭审过程中,被告某街道办辩称城中村改造指挥部所做出的的《告知书》程序合法,原告文先生房屋占用的部分土地为集体土地是非法占用土地,且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章建筑应当被强拆。另,《告知书》属于催告程序,针对该行为不可提起行政诉讼。对此,京平拆迁律师提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即便拆除违章建筑也要遵守法定程序。本案中,某街道办在强拆文先生案涉房屋前,仅向其发出《告知书》,未履行其他相关法定程序,应确认其违法。
【胜诉】
最终,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
确认被告长沙市天心区某街道办于2019年10月29日作出的《告知书》违法。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